合同编号:( )
《杭州文博》文稿出版合同
(草稿)
甲方:(代表)
乙方:《杭州文博》编辑部
为贯彻国家版权法律法规,保护论文作者和编辑部的合法权益,作者(甲方)和本编辑部(乙方)双方就该稿件的出版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
1. 甲方保证该文稿为首发稿,文稿不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其他权利,不涉及泄密问题。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,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,甲方负责赔偿由此给乙方及其出版单位造成的全部损失。
2.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文稿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:(1)汇编权;(2)翻译权;(3)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;(4)网络传播权;(5)发行权。
3. 该文稿版权转让期限: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首次正式出版该论文后第10年的12月31日;该文稿版权转让适用地域:世界各地。
4. 除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,在本合同中第2条的转让权利,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,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(或翻译)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。
5. 除另有约定外,乙方在收到甲方论文稿件后90天内将通知甲方稿件处理情况。若甲方收到的是退稿通知,则在甲方收到该通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。若超过90天甲方没有收到乙方的通知,则甲方可以自行处理该稿件,本合同即自动终止。
6. 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《杭州文博》(正刊)首次发表后,乙方将向甲方按乙方稿费标准支付一次性稿酬,并赠送样刊2册。
7. 其他未及事宜,若发生争议,双方将协商解决;若协商不成,则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。
8.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持一份。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3条规定的该论文的版权转让期限。
甲方:(代表) 乙方:《杭州文博》编辑部 (主办单位: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文物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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